| 第二十五条:师父用物,不得用
师父之座位、床,及师父之衣、物,不得坐用。
第二十六条:随待师父之礼
师若坐,应当在旁站立,若不命坐,不可坐。站立时,不得靠壁斜立,对师父不敬。
第二十七条:对师父的尊称
若有人问汝师之法号,应当说上某下某,不可直称师父名字,会被人取笑你不知礼节。
第二十八条:入佛寺用餐之礼节
我们入佛寺内之食堂,或休息室内,不得争座位,亦不得高声呼叫,这种情景,每逢寺庙佛菩萨圣诞日,举行法会时很严重,亦可看出国人不守公德心的一面,因法会人很多,寺庙一天要办好几百桌筵席,吃饭时间一到,打板开饭,大众就抢坐位,好像怕坐不到位子,吃不到饭,看了令人感叹无奈。
我常看到这种场面,好像永远改不了这种习气似的,在寺庙用餐,若争先恐后,不守规矩,真有辱佛门清静,那种紊乱、抢吃争食之情景,我实不敢看,故我最不喜在法会时,到寺庙用餐,风景伤情,奉劝诸位有修的佛教居士,到寺庙用餐要有威仪及守戒规,才不辱佛门清规。
受戒再犯戒,罪加一等
我接触过甚多受过五戒、菩萨戒的弟子,及一般的皈依弟子常感到万般的无奈与哀叹,觉得他们在受戒前与受戒后,根本无任何改变,犯戒如吃家常便饭,甚而觉得没什么关系,视戒如草芥。有的皈依弟子戒规,当师父教正他时,却反认为师父小题大做,没那么严重,实令出家人打骂不得,只好作罢闭口不言,大叹众生难度。
殊不知知戒犯戒又破戒者,罪加一等,加速堕入三恶道,不得不慎!常犯戒者就如同一水桶,虽装满水,但桶底有很多小洞洞,终有漏尽的一天,故功德再大的人,犯戒就如有破洞的水桶一样,终不得圆满,无法修成正果,以及开悟了脱生死的,必然再堕轮回受苦不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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