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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我们在上一章已考察了第一种“封建”概念,下面我们将分别论列和比较中、西“封建社会”的概念。
  一、“封建社会”概念在中国的由来

  中国自从十九世纪中叶被敲开国门,有关中国古代封建的思想性争论便成了绝响。不满现状,立意改革的人们越来越不再瞩目于古代,而是效法西方,信仰“进步”,瞩目未来。但是,“封建”这个词却并未消失,而是反而渐渐获得了新的含义而流行于社会。   “封建时代”的概念

  “封建时代”的概念是在将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比较中提出来的。1899年,梁启超在《清议报》的第17册(6月8日)和第26册(9月5日)上,刊出了一篇名为“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的文章。梁启超认为∶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这样三个时代,其间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的相同点最多,即同为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此时政府(即贵族)的权力甚重,过于国君,就像欧洲所谓“少数共和政体”或“寡人政体”,尤其是接近于古希腊的斯巴达。又由于作为此社会中之一部分的贵族于平民也甚相亲,所以也可以视这一贵族政治时代为民权稍伸时代。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异点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显著不同是欧洲自统一的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仍为列国处在分裂状态,而中国自两汉以来却永为一统。中国与欧洲的国体在春秋以前大略相同,而从春秋以后则截然相异。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虽然西汉有七国之反,晋有八王之乱,明有燕王、朱宸濠之变,但都为时不长,不构成列国之形。至于汉末的州牧,唐代的藩镇,也都是涌乱一时。所以,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统一时代”。考察其原因,一是因为儒教被定于一尊;二是因为种族的界限在中国不严,不同种族之间可以互相通婚,渐渐就没有了差别。至于一统与列国孰优孰劣,则前者利于安民,后者则由于竞争而能发扬民气。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第二个显著不同是∶欧洲有分国民阶级之风而中国却没有。与世界万国不同,中国历来此风不盛,至汉以后,尤绝无之。布衣卿相之局已是司空见惯。魏晋九品中正制虽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的流弊,但这并不是创立这种制度的本意。至于唐以后设科取士,下层平民更是可以“平地青云”。虽然还有皂隶奴才不许登仕版之禁,但这些人其数甚微,不能目为一种阶级。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是由于战国时各国不能不延揽人才,敬礼处士,招致客卿,从而破除了世卿的藩篱,而孔子、墨子等圣哲,又都大倡平等之义,孔讥世卿,墨明尚贤,他们的门人弟子多出身微贱,遂使天然阶级之陋习一扫而空。然而,中国无阶级这一情况也是有利有弊,利在国民比较平等幸福,弊在没有竞争,相博而不能使“民气日昌,民智日开”,又由于“被治之民”中的潜在不满者有渠道可以上升为“治人之人”,得到富贵,所以“民气不聚而民心不奋”。

  梁启超认为∶尽管统一与分裂,有阶级与无阶级各有利弊,但如果按照文明的公理,则还是以“合邦统一”与“无阶级”为优,所以说,中国的进化,实际上远在欧洲人二千年以前。但为什么现在拿中国与欧洲文明相比却有了天壤之别呢?这是因为在春秋以前中西相差不远,在这之后却是∶初期中国骤进而欧人如旧,后期则是欧人骤进而中国如旧。比方说,西方在古希腊即有民选代议之制,而中国则从来没有听说过,民众也从不自伸其权,这就是由于一统闭关和无阶级而自安之故。因而初看起来,恰恰是学理上的文明阻碍了事实(物质)上的文明。但实质上,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善用此学理。梁启超最后说∶

  “此后社会上之变动,将有不可思议者,数千年之无阶级,俄变为有阶级矣。二千年之停滞,既不可以得进步,今日当于退步求进步,或者我中国犹有突飞之日乎?”i

  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在上世纪末发出的对于本世纪的相当准确的预告。中国不久就进入了一个广泛动员,进行激烈的阶级斗争和彻底的社会革命的时代,而在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动”之后,直到今天——在已经可以看到二十一世纪门槛的今天,我们也许才可以说,中国看来已经在退出这一过渡时代,而走入一个比较平静相安,经济发展和自然分流的时代。   在梁启超看来,封建时代与他所处的时代是不衔接的,这中间隔了两千多年,这两千多年可以名之为“统一时代”或者说“无阶级时代”。严复的看法稍有不同。1904年,严复出版了他翻译的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1861-1939)的一本书,该书原名为《A History of Politics》(直译为《政治史》),严复易名为《社会通诠》,这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该书主要是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谈政治。在为该书译本写的“自序”中,严复感叹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历史差异。他接受甄克思的观点∶认为社会进化都是由图腾社会(Totemistic Society )或“蛮夷社会”,进到宗法社会(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再进到今天欧洲的军国社会或“国家社会”,而在宗法社会与军国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封建时代。验之于中国历史,严复认为∶中国从唐虞以来直到周代,这两千多年“皆封建之时代”,而宗法也于此时最备,而秦“郡县封域,阡陌土田”,虽然是侵夺民权,属“霸朝之事”,但“迹其所为”,还是要由宗法社会转向军国社会。然而,由秦至今又过了二千多年,今天中国的政治、风俗以及思想文化,都还是未脱宗法。这样,严复就实际上认为中国有四千多年是处在宗法社会之中,而宗法社会又可分为两个时代∶周以前是封建时代,秦以后则是一个向军国社会转变,却仍未脱离宗法社会的时代。ii 中国有史以来的四千多年为一纯粹、完整的单元以及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观点,于此都能发见端倪。

  总的说,“封建时代”的概念直接产生于中西比较,并且主要是由西观中;它基本上还是一个历史学上的时代概念,未离史学范畴;它也基本上是从政治(国体)的角度观察,而未涉经济形态;观察比较者的意思虽然是有感于中国相对于西方来说的不进或缓进,但并不是 要为直接行动提供理论指导;最后,在这里所用“封建”的含义与古义基本相合,并无意义上大的转折,所以,论者对西周为封建时代决无疑义,只是上、下限略有不同。   “封建社会”概念的提出

  由于我们不是要探讨“封建社会”概念偶尔和个别的使用,iii 而是要探讨在对“封建社会”这一概念进行认真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社会历史的一种系统解释,所以,我们发现,在这一意义上,“封建社会”概念的首先提出是在1929年,而恰恰是在这一年提出这一概念应当说是耐人寻味的。

  1927年国民党实行“清党”,国共分离,农运、工运等群众运动遭到压制,革命转入低潮,大批热血者不得不重返书斋。1929年,陶希圣在《新生命》1929年第2卷第3-5期上发表“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亡命日本的郭沫若以“杜”的笔名在《东方杂志》1929年第26卷第8-12期上发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当年陶希圣还在新生命书局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由此揭开讨论中国社会历史的一幕。iv

  陶希圣在其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国的革命,到今日反成了不可解的谜了。革命的基础是全民还是农工和小市民?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是几个列强和几个军阀?”v

  为此,他希望首先研究中国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在此的两个中心问题是∶1.中国社会目前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2.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是否使中国社会变质,变质又达到什么程度?

  追溯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陶希圣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史的一个关键,中国社会在这时候结束了封建制度,而破坏了的封建仍然在另一个基础上又重建起来,所以,再“叫做封建制度也不确,”而“否认封建势力也不许”。总之,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或者说是一个变质的封建社会,在数千年的历史上,我们看见许多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又看见了许多和严正的封建制度相同的现象。家族本位和个人主义的法律,权力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观念,相互错综。

  陶希圣所据以判断的标准“封建制度”,在他看来有两个特征∶1.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它的基础是在农村;2.在封建制度下面,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由于这两个特征,所以,在封建制度的时候,没有都市的集中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而只有贵族,而中国在战国时就有了相当力量的商业,有了官僚、平民能够作官,所以可以说封建制度已崩坏了。井田坏使土地可以私有,就有了非贵族的地主,后又产生“士大夫而官僚而地主的一个身份”,这些人很保守,不愿都市发生,还是以农村为经济基础,进而压迫商人,故中国迟迟不进。

  综上所述,陶希圣由此得出的四点结论是∶1.封建制度在春秋时已经崩坏,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的国家,只有对外藩的统治仍然是取封建的形式;2.中国政府是地主官僚政府,不奖励商业,商业绝对不发达,尤其是禁止国人从事国外的贸易;3.所以,中国是封建制度崩坏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份与农民的势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4.我们若以这一士大夫身份及以这个身份为背景的官僚政府为封建势力,则我们提出打倒封建势力的口号是可以的,而且是应当的,但非打倒封建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已经不存在。他还提出,“在此时来解决土地问题,可以打倒士大夫的残余势力,不过不能解除帝国主义通过官僚政府的对中国的统治。”

  我们由此可以看到,陶希圣所提出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概念虽然比古代的“封建”概念更重经济而不是政治,即它们主要是从经济上定义的,但是,至少从作者的理解来说,这些概念的涵义与“封建”的古义并无大的违拗,与西方的“封建”概念也基本相同。陶希圣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只是小异而大同,中西封建制度的共同点均是以土地制为基础,建立了一种人身隶属与保护关系和身份等级制,至于差别则在于∶西周封建比欧洲封建的中央权力似要更大些,卿大夫邑内的人民对诸侯的义务也比对卿大夫义务似要重些。换言之,也就是分裂割据的情况还不那么严重。

  陶希圣把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先资本主义社会”,这不仅反映出他对经济因素的重视,而且反映出他也受到数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的“客观发展规律”的影响,按照这一规律,中国封建社会之后的社会(战国之后)必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它又很不象资本主义社会,无以名之,陶希圣只好称它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后来还有人称它是“后封建社会”,无论“前”“后”与否,总之它很难得到自己一个独立的名称。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免去这些麻烦,直接称这一战国至清的漫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为“封建社会”(郭沫若等),或“封建领主社会之后的封建地主社会”(范文澜等),以便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衔接。

  当然,陶希圣的如此称谓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谨慎的态度,甚至理解为是一种类似于对本质的“现象学的悬置”,即在难于探明现象的本质或性质之前的一种暂时搁置——仅以一种外在的形式标定它或仅仅提出它。王礼锡一度更接近于这种态度,他说∶“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vii 我们在陶希圣那里可以发现一种困惑和犹豫不决,由这种态度也就产生出一种使他屡屡遭到批评的“豹变”或“模棱两可”,所以,就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这同一本书中,我们又在第50页读到∶“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呢?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至,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的信仰的士大夫阶级。”在第190页紧接与上文同样的一段话之后是∶“这个阶级的生存赖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政治地位的取得,而与宗教无关。所以它和农民的势力关系,与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势力关系是一样。因此,可以叫它作封建势力,又因此可以叫中国社会作封建社会。”在第247页上一个作了进一步区分的结论是∶“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封建社会,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viii

  这种种解释可以反映出动员和革命的需要和西方社会理论的笼罩性影响。不过,我们通过陶希圣对士大夫身份的重视仍可发现,在西方理论与中国历史之间,他还是相当注意中国历史的特殊性,虽然由于革命时代的眼光,所有这类身份及其派生物自然都要在被扫荡和打倒之列。

  与今天中国的政界越来越强调“中国的特色”与“国情不同”迥异其趣,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自序”中,却是高度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的,他认为那种说“我们的国情不同”的看法为“民族的偏见”,认为就象一个人体,无论红黄黑白,发展都大抵相同一样,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如此。他以一种发现了科学真理,一下子通体透亮的兴奋心情和昂扬、上升的姿态,批评罗振玉、王国维仅仅是“整理”史料,胡适也摸不着“边际”。他承认自己的研究方法是以恩格斯为向导,但同时也认为∶“清算中国的社会,这也不是外人的能力所容易办到。”“事实是中国的史料、中国的文字,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只有中国人自身才能更贴切的接近”。“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ix

  明显地不同于陶希圣的暧昧,郭沫若斩钉截铁的断定“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x 他认为∶事实上不是在西周,而是在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度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春秋的五伯,战国的七雄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秦只是名目上废封建而为郡县,事实上中国的封建制到最近百年都很巍然的存在着,秦始皇才是在中国社会史上完成了封建制的元勋。xi

  郭沫若显然认识到他所说的“封建”与古代的“封建”含义截然不同,所以他反复说“真正的封建制”,“真正的封建诸侯”。他认为∶古人用“变封建而为郡县”来表示周、秦之际那一很大的社会变革,完全是皮相的观察,周时并不是没有郡县,秦以后也并不是没有封建,这些都不必说,而关键在于∶西周事实上完全是奴隶制的国家,而自秦以后的经济组织在农业方面是成了地主与农夫的对立,工商业是师傅与徒弟的对立。“秦以后的郡县制实际上就是适应于这种庄园式的农业生产与行帮制的工商业的真正的封建制度。……所不同的只是封建诸侯的世袭与郡县官吏的不世袭罢了。这可以说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变体,然而每每都有倾向到世袭的危险,…… ”xii

  “封建”的古义在此就发生了一种根本的转折,而这种转折是由郭沫若发其端的, 嵇文甫曾谈到过当时一般学者的感觉∶“郭先生有一个最奇特的论断,就是说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完成者。他不承认西周的封建制度,他说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而秦汉以后才完成是真正的封建社会。我们知道,现在所有各派论中国社会史的,不管他们说秦始皇以后中国已经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也好,说秦始皇并未曾破坏封建的基础也好,但是秦始皇对于封建制所起的作用,是破坏的而不是完成的,这一点他们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现在郭先生根本翻过来了。”xiii 何干之在1937年7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也说∶“在中国过去的八九年间,附和他的人极少,反对他的人却极多。……但是自从1935年以来,郭沫若的中国历史观,好象复活起来。”xiv 十五年以后,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一文中,也回顾了这一转折,他说∶“旧时说夏、殷、周三代为封建制,以别于秦后的郡县制,这是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历史事实,从来不曾有人怀疑过,也是不容许人怀疑的。但近年来周封建制被赋与了新的意义,因而三代是封建制之说便发生了动摇。”xv

  郭沫若并在此文中继续补充了他的理由,他认为∶古时所说的“封建”是“封诸侯、建藩卫”的事,要在这种含义上说三代或至少周代“封建”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由于古时所谓“国”本是等于部落的意思,所谓“封建藩卫”也不过是建置大小不等的各种殖民地而已。异姓之国大抵是原有的部落,同姓之国则多系从新建设的。《孟子》、《王制》中的五等爵禄、《禹贡》、《职方》中的畿服制,都在周代金文中找不到证据,当时诸侯称谓并无所谓等级,足见等级之制只是后世儒家的依托。王国维更有一个重要发现,便是古诸侯在其国内可以称王。而即便周代确有五等诸侯或五等畿服,“也和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的观念完全不同。在这儿不容许我们的新旧观念铰线。”xvi

  也就是说,这里关键的是,如果“封建”不再被理解为一种“事件”,甚至不再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制度”,而是要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的话,这样,“封建”就不能只是在一个或一些历史朝代的意义上去理解,而是要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意义上去理解,而且,它还不是发生在一个社会内部的演变,而根本就是以一个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变化自然有如天翻地覆,而中国所经历的这种大变动除了近代之外,最令人瞩目的自然是属春秋战国时期,而如王国维、范文澜等人所认为的殷周之际的变化显然比不上这一变化,而且资料不足,至于魏晋之际,唐宋之际更不必说。所以,可能不是别的,而正是抓住社会形态的根本变迁,才是郭沫若等倡导的“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比较起“西周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古史分期说来更吸引人的一个秘密所在。

  那么,这一新的“封建社会”的概念是什么含义呢?郭沫若在1930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的回答还比较简陋。他说∶“封建制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并没有多么大的悬殊∶只是直接生产者在奴隶制下可以公开地大量屠杀,而在封建制下的屠杀起初是不公开,其后是法律上禁止(当然偷偷打杀仍然是不免的)。又奴隶社会是氏族社会的延续,多量地含有血族的成分,而封建制则是多量地含有地域成分的奴隶制”。xvii 在1945年的《十批判书》中,郭沫若给出了比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定义∶“现代的封建社会是由奴隶社会蜕化出来的阶段。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工。重要生产工具,以农业而言,便是土地已正式分割,归为私有,而有剥削者的地主阶层出现,在工商方面则是脱离了官家的豢养,而成立了行帮企业。建立在这阶层上面的国家是靠着地主和工商业者所献纳的税收所维持着的。这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xviii

  “封建社会”概念的论定

  从1931-1933年,主要以《读书杂志》为中心,在中国展开了一场社会史的论战。该刊主编王礼锡还将所发的数十篇文章编为四辑,由上海的神州国光社出版。据何干之的归纳,这次论战主要涉及到三个问题∶1.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法”是什么?2.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3.中国封建社会有什么特性?封建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没落是怎样的? xix 从这一归纳可以看出,这一论战大致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大的话语系统(discourse)中进行的(包括那些反对的意见)。

  在有关中国封建社会的讨论中,发表意见的主要有陶希圣、朱新繁、王亚南、王礼锡、王宜昌、李季、胡秋原等。 xx 陶希圣的观点比较起他前几年写《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来又有些改变,他在1932年9月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一文中,对中国社会史又有了一个新的分期∶1.西周时代是氏族社会的末期;2.由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社会;3.由三国到唐末五代是发达的封建庄园时期;4.宋以后是先资本主义时期。他解释他观点改变的原因是∶宁弃公式而取材料。xxi 这样,他实际上是倾向于把中国封建社会的上限由西周下撤到魏晋,而把其下限划到唐末五代,封建社会或“发达”的封建社会又变得相当之短了。这些看法应该说是还是有相当史实为依据的,从魏晋到唐末五代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自成一个历史单元,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到“公式”或者说一个时代的“范型”的强烈影响∶比方说,纯从经济上定义一个社会,在封建社会之前必然是一个奴隶社会,在封建社会之后必然是往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等等。不过,当陶希圣后来在北京做《战国至清国社会史略》的演讲时,他又暂时避开了公式概念,把这一时期的历史仅从时间上笼统分作三段∶1.古代社会(公元前5世纪至后三世纪);2.中世纪社会(公元3世纪至九世纪);3.近世社会(公元十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xxii

  王礼锡把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看作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但他又和胡秋原一样,倾向于认为在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是“一段专制主义时期的存在”,这有混淆政治概念与社会概念之嫌。xxiii 另外,李季认为,中国封建制度是始于周初而终于周未的,自秦至清未则是一个“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时代”,xxiv 持类似看法的还有杜畏之、梅思平、陈邦国等等,虽然他们用的名称不一。xxv

  这场论战虽然刺激了人们对于中国社会史的兴趣,深化了某些问题,但本身并没有达致某一概念的论定或者观点的统一,这大概也是几乎一切尚属比较正常的思想学术讨论自然的直接结果。在某一时期里,一种思想占上风,或者一个概念被论定自有其特殊的原因、途径和作用方式。换言之,决定了大陆后来几代人对中国历史的思维模式的“封建社会”的概念,并不是在上海的阁楼上,而是在延安的窑洞里敲定的。在这一过程中,毛泽东自然起了一种特别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在1926年3月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首先把社会分析置于一种革命战略的地位∶即要团结我们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但这篇文章主要是对现实阶级状况的分析,尚未提出“封建社会”的概念。xxvi 在1927年3月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认为,农民运动“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倒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毛泽东并把封建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概括为“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xxvii 但是,此文也没有正式提出“封建社会”或“半封建社会”的概念。

  “封建社会”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和系统说明,首见于1939年12月发表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尤其是第一章“中国社会”。这一章是由当时在延安的“其他几个同志起草,经过毛泽东同志修改的”。xxviii 该文认为∶中国自从脱离奴隶制度进到封建制度以来,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就长期地陷在发展迟缓的状态中,这个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年左右。中国封建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1.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2.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3.不但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生活,而且地主阶级的国家还强迫农民交纳贡税和从事无偿劳役,去养活国家官吏和军队。4.保护这种封建剥削制度的权力机关,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如果说秦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秦统一中国以后则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但在某种程度上仍保留着封建割据的状态。在封建国家中,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压迫所造成的农民的极端贫穷和落后,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在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农民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就还是要被地主和贵族利用为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这样,封建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就基本上仍然延续下来。这种情况直到近百年来才发生了新的变化,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步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xxix 不久,毛泽东又在1940年1月《新民主主义论》中重申了“自周秦以来,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其政治、经济、文化都是封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观点。xxx

  比较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的论断不仅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处在马克思主义强烈影响下的社会科学界在解释中国历史方面的成果,也反映了那一动员和革命的时代的人们的一些基本共识,再加上毛泽东所处的特殊地位,随着1949年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取得胜利,他的这些话自然就成为定论和“最高指示”,变为一种广泛流行、妇孺皆知的常识。毛泽东的论断也决定了1949年以后三十多年中国大陆史学理论研讨的基本走向。xxxi 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古史分期∶主要是中国何时脱离奴隶社会而进入了封建社会,从1949到1979年,这方面公开发表的论著有500多篇(部)。xxxii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从1931-1982年10月,发表的论著也已在200种以上,其中大部份是在建国后发表的。xxxiii 史学界以“延至晚清的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为确凿无疑的前提,这些论断也贯穿在各种历史教材中,为一代代(包括今天)的大、中、小学的学生们诵读。

  回顾“封建社会”概念在本世纪演变的历史,我们看到,“封建”一词已脱离了原来古代的蕴涵而被赋予了新义∶它不再只是一个政治制度的范畴,而主要是一个社会经济的范畴;它也不再只是一件往事,而仍然是一种现实。“封建社会”概念的提出和讨论,标志着把史学与社会科学的理论结合起来的首次认真的尝试。在30年代参加中国社会史讨论的学者们可能自身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做的工作和年鉴派史学家30年代在法国所做的工作有着某种类似性,例如注意全体、探讨“总体的历史”、注重“长时段”、重视社会经济的因素、重视下层社会的历史、带着问题研究历史、以古论今、以今论古、不满于传统的记诵史学和考证史学等等。但是,由于学者们缺乏比较纯粹的学术定位和一般方法论的兴趣,强烈的现实需求又导致试图以一种社会理论来全面彻底地解决社会问题的倾向,再加上战争的打断,所以,他们所取得的成果仍然很有限,史学与社会科学尚未真正地结合起来,更谈不上形成一种持久的趋势。当时的史学主流——无论是传统的记诵派,还是新起的科学考证派、疑古派,都不太理会这些争论。所以,这些讨论给人的印象是∶一群社会科学工作者贸然地闯入了历史园地而又很快地呼啸而去。虽然还有一些个别的耕耘者如瞿同祖等,但却显得形单影只。xxxiv 但是,我们却决不可低估这些讨论对于社会,尤其是青年的巨大影响。xxxv

  指出一个制约着这些现象的时代的原因也许是不无益处的。当时,这些学者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和讨论是处在一次革命高潮刚刚过去之后的“苦恼期”(何干之语),或者说,是对于1927年大革命经验的“回想时期”(王宜昌语)。王礼锡在其所编的《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一辑的“第三版卷头言”中写道∶“现在是盲目的革命已经碰壁,而革命的潜力不可以消泯于暴力的镇压之下,正需要正确的革命理论指导正确的革命的新途径的时候。”而“要探索革命的正确前途,有一个先决问题应当解答∶‘中国社会已经走上了一个什么阶段?’” 何干之写道∶“过去我们做了什么,现在应该做些什么。但是为了回答这些疑问,就非先彻底认清现代中国社会,彻底清算过去中国社会不可。”而毛泽东对这一点说得还要明白∶“只有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才能认清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任务、中国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的前途和转变。所以,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

  所以,史学与社会理论的结合就实际成为与一种革命理论的结合,“问题史学”实际就成为“行动史学”、“革命史学”。革命理论与当前现实的紧密结合就导致了对历史大刀阔斧的重新解释和根本改造。

  钱穆在1940年出版的《国史大纲》中,曾把近代中国的史学分为传统派(记诵派)、革新派(宣传派)、科学派(考订派)三类,并把“革新派史学”分为主张“政治革命”、主张“文化革命”、主张“经济革命”的三期,他如此评价这一派史学说∶“惟‘革新’一派,其治史为有意义,能具系统,能努力使史学与当身现实相绾合,能求把握全史,……虽然,‘革新派’之于史也,急于求智识,而怠于问材料。……既不能如‘记诵’派所知之广,亦不能如‘考订派’所获之精。……特借历史口号为其宣传改革现实之工具。”xxxix 钱穆并且不同意中国自周秦以来的社会是“封建社会”,他说“以政制言,中国自秦以下,即为中央统一之局,其下郡、县相递辖,更无世袭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以学术言,自先秦儒、墨唱始,学术流于民间,既不为贵族世家所独擅,又不为宗教宗庙所专有。平民社会传播学术之机会,既易且广,而学业既为从政之阶梯,白衣卿相,自秦以来即尔。既无特殊之贵族阶级,是亦不足以言‘封建’。若就经济情况而论,中国虽称以农立国,然工商业之发展,战国、秦、汉以来,已有可观。惟在上者不断加以节制,不使有甚贫,甚富之判。……则佃户之卖田纳租于田主,亦一种经济契约之关系,不得目田主为贵族、为封君,目佃户为农奴、为私属。土地既非采邑,即难以‘封建’相拟。然若谓中国乃资本主义之社会,则又未是。”钱穆还进一步对西方划分社会的公式提出了疑义∶“然则中国已往政制,尽可有君主,无立宪,而非专制。中国已往社会,亦尽可非封建,非工商,而自成一格。何以必削足设履,谓人类历史演变,万逃不出西方学者此等分类之外?”xl 但此等史学家的异议,随着1949年大陆的易帜自然是席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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